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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健 木其坚 | 响应市场诉求 强化能力建设 搭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总体框架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张英健 木其坚 信息来源:中咨研究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要求等,搭建起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总体框架,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响应了近年来市场对于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迫切需求,填补了相关领域制度空白,是指导国内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意义十分重大。

01 产品碳足迹管理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是用来衡量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目前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对于碳足迹的确切定义还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是指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及其等价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衡量。产品碳足迹则是指某产品从生产、流通、消费乃至废弃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内所产生的碳排放,可根据需要合理设定具体核算的范围边界。

碳足迹并非是一个新概念,世界范围内存在的多种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主要以由各类社会团体颁布的标准为主,应用较为广泛的有英国标准协会BSI制定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PAS 2050、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 14067,以及世界资源研究所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共同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中的《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等。随着近年来国际气候合作和博弈的日趋升温,多国政府正尝试将碳足迹核算和管理纳入政策工具,如欧洲制定了产品环境足迹指南(PEF),提出了包括碳足迹在内的16种资源环境影响类型指标,并将其作为多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标准依据。

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能够有力支撑消费端节能降碳。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从生产和消费两端共同发力,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我国当前的“双碳”政策体系看,政策发力点主要以生产端为主、消费端为辅,这也是当今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通行做法。但是,当绿色低碳领域制度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后,传统政策手段便显露出缺点和不足,即难以有效挖掘消费侧的降碳潜力,无法充分激发市场低碳转型内生动力。消费端的激励政策之所以难以施行,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难以对消费品的绿色低碳属性进行量化评估。产品碳足迹能够通过清晰直观标注碳排放数据,帮助有绿色消费偏好的消费者准确认知产品绿色低碳属性,激发广大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另一方面,产品碳足迹管理能够助力绿色金融、碳普惠、绿色消费等政策工具更好发挥作用,实现更为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政策激励。

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当前,许多跨国公司提出了自身碳中和目标,并将其延伸至相应的供应链企业。例如,宝马宣布到2030年单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40%,据此对原材料采购、部件生产乃至回收环节提出了要求;目前国内已有300家左右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统一碳足迹核算标准,指导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产品竞争力。纵观全球碳排放管理政策发展趋势,以碳足迹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已经初见端倪,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国家和企业对其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提出碳足迹管理要求。建立我国自主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规则、背景数据库和计量认证体系,更好融入和引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我国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产品碳足迹核算专业人才队伍也将获得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为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提升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制度国际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

02 统筹有序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各项重点任务

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广、涉及行业多、社会影响大,必须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实操性。《意见》提出制定核算规则标准、建立背景数据库、出台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应用场景、加强国际互认等五项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共同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设计。

前三项重点任务,涵盖碳足迹管理体系基础能力建设的三个关键环节。其一是规则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拟优先制定核算规则标准的重点产品,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可组织相关企业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其二是数据库环节,建立相关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发布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支持有能力的单位和团体在明确标注数据来源的基础上,发布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鼓励同行评议、交叉校验以及数据溯源性核验。规范各类数据库建设,鼓励国际碳足迹数据库供应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国碳足迹数据库开展合作。其三是认证环节,《意见》提出要在建立并完善核算规则标准和背景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的量化信息。后续相关部门将专门制定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

后两项重点任务,主要是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加强产品碳足迹的应用。产品碳足迹不仅关系到国内产品流通,也涉及国际贸易,因此相关管理制度必须兼顾国内和国际推广应用。从国内看,要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重点是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适时将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从国际看,此前我国在碳足迹领域的发声较少,在未来我国将主动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重点是加强国际碳足迹方法学研究,加强与国际相关方的沟通对接,鼓励碳足迹相关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03 以产品碳足迹为支点,加快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逐步走深走实,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自身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更多的消费者希望了解自己生活和消费中蕴含的碳排放,产品碳足迹管理正是支撑上述目标的基础性制度。为确保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意见》明确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规范、循序渐进。碳足迹管理工作最怕的就是一个“乱”字,在方法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生产厂商和消费者没有权威方法可以遵循,不规范的证书和标签泛滥,在市场上极易造成纠纷,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方法和标准为先,就是要明方法、定边界,为市场带来稳定的预期。同时,由于不同产品对碳足迹的敏感性各不相同,没有必要在短期内实现对所有消费品的碳足迹“全覆盖”,应当以供应链上下游接受程度高、受国际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行业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相关方法和体系。

二是企业自主、市场导向。《意见》明确,企业将按照自愿原则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在碳标识制度建立之后,是否贴标、贴标的频次、选择哪家认证机构等等也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未来产品碳足迹的应用推广将主要由消费者偏好和企业减排责任意识来驱动。

三是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在发挥好市场自身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力量,筑牢产品碳足迹管理的工作基础。《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背景数据库建设等,支持碳足迹核算、认证、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持续提升我国产品碳排放管理能力。

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一头连着绿色生产、一头连着绿色消费,既是我国推进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的必要工具,也是融入并引领世界应对气候变化议程的重要切入点,意义十分重大。B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将以《意见》为指南,进一步发挥专业特长,在产品碳足迹领域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好服务,为激发市场绿色低碳转型动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注:原文载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客户端。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